据孩子的奶奶王志花回忆,1月20日孩子洗澡时被发现体温有些高,1月21日,孩子仍发烧,医生建议送去5楼儿科观察观察,“上午11点左右,孩子姥爷和陈建利抱着孩子上去了,我们说要拿奶粉、奶瓶上去,护士都不让,说不用管,医生还说,下午孩子就抱下来了。” 陈建利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陈建利打砸后曾前往新兴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打砸行为,但派出所将此案搁置,说要等医疗纠纷处理完再说。这两件事的处理本无必然联系,医院一直要求陈建利先处理打砸问题,再来谈医疗纠纷,令其感到医院是在拿这件事向他施压,心中十分憋闷。
在“讨说法”未果后,他砸了医生办公室 陈建利一审宣判死刑后,陈家所有人都非常意外,他们认为陈建利杀人事出有因,且莱钢医院对这起命案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所有后果不该由陈建利一人承担。
5月5日,记者从陈建利辩护律师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5月9日开庭。 据了解,李宝华是其父母的独生子,李宝华的妻子、父母均未向陈建利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
陈建利的母亲拿着儿子的死刑判决书 嫌犯否认故意杀人,却在去医院途中买刀、开刃
在“讨说法”未果后,他砸了医生办公室陈建利的母亲拿着儿子的死刑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1月22日的协商会议上,除了有院方和家属,还有莱芜市医患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刘主任,和1月21日晚接到打砸报警出警的莱钢医院属地派出所姜姓所长。 判决书显示,刀是陈建利在去往医院的途中花30元买的,他选择的是一把单刃砍刀,又称开山刀,通常用来修理树木。陈建利挑中刀后嫌太长不好带,请店主帮忙截掉了八九公分,保留了33公分的刀刃,又嫌刀不够快,请店主用电动砂轮打磨重新开刃。之后将刀装进随身携带的帆布电工包,继续前往医院。
法庭认为,陈建利对医院、派出所相关人员存在不满情绪是可以理解的,认可莱钢医院和新兴派出所存在不当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陈建利杀人的理由。 原标题:[津云独家]“莱芜暴力杀医案”再调查:愿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再上演!
法庭: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剥夺他人生命
笔录显示,新兴派出所姜所长称21日晚听到莱钢医院的一个人说,卫计委有规定,凡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遗体应保存在医院,于是对陈家人进行了转述,之后,他未再对陈家人说过这样的话。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这2万元保证金,曾让陈建利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他跟我说,太丢人了,孩子死了,他没拿到赔偿,还倒赔了医院2万,觉得自己太没用,都没法出门了,我还劝他,说这有什么丢人的,没偷没抢。”陈建利的岳父孟兆顺说。 但在王志花的记忆里,当天的事件过程与陈建利口供差异很大。王志花回忆,自从孩子被抱走后,她再也没能看见孙女,她不记得医生说过“新生儿肺炎”这样的名词,她只记得医生说孩子是得了黄疸。她多次想进入新生儿病房看看孙女但始终未被允许,“医生说,我们身上有菌,不能进。”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表示,莱钢医院要求先处理打砸事件,再处理医疗纠纷并不合理,也无权将赔偿打砸损失作为解决医疗纠纷的前提。至于孩子的遗体,该专业人士表示,我国法律仅规定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不得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除此之外的情况,家属应对遗体有自主决定权,即陈建利有权利将孩子的遗体带回。
那么,莱钢医院对孩子的死到底有没有直接责任?
索要孩子遗体未果成“压垮骆驼最后的稻草”? 莱钢医院认为,医生在陈建利女儿的诊疗救治过程无半点瑕疵,会诊认为陈建利女儿的发病与宫内感染及母亲患有妊娠糖尿病有关。书证部分提到,对死亡女婴曾进行血培养,血液中检出大肠艾希氏菌,能够确诊败血症。
这一说法遭到了陈家多名亲属的否认。“那2万块钱怎么可能是我们主动交的?”陈振泉说,“当时派出所说,交了这2万块钱就不拘留了,还说如果院方原谅我们,钱会退回来,如果不原谅我们,就要让物价局评估,维修的钱从这里面扣,不够还得再交。” 据莱钢医院出示的会议记录显示,陈家亲属离开后,莱钢医院又连夜召开了一个会议,经讨论认为陈建利女儿的死因系严重感染引起的器官衰竭、败血症,治疗、抢救规范,措施得当,无半点瑕疵。
这2万元保证金,曾让陈建利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他跟我说,太丢人了,孩子死了,他没拿到赔偿,还倒赔了医院2万,觉得自己太没用,都没法出门了,我还劝他,说这有什么丢人的,没偷没抢。”陈建利的岳父孟兆顺说。 王志花记得,下午17点多,陈建利接到了李宝华的电话,立即跑向5楼,她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再一次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这时我发现李宝华的眼睛里有泪水。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次让我进了,说再不让我进怕我会急死。”
协商很不顺畅,曹科长每次向院领导汇报反馈回来的信息一直是“院领导不同意”。为了尽快将事情解决,陈家人不断主动降低索赔金额,从最初的5万,降到3万5,降到1万5,最后变为1万元也接受。“9月底,我和村支部孟书记又去找曹科长,他说赔偿1.5万也不太可能,但医院每年有一个医疗事故保险无责任赔付名额,赔偿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果到了年底没有别的事,走这个渠道赔付还是有可能的。我和孟书记回去给陈建利做工作,我说咱不能指着这个事发横财,到时候把你交的2万保证金退给你,再赔给你1万,就这样吧。陈建利说‘行,你看着办吧。’”陈振泉说,“这个无责任赔付名额,医院的人不说,我们是不可能知道的,这还不是协商吗?” 在病历记录中,记者发现了“蓝光治疗”项目,证明患儿确实患有黄疸,专家表示,黄疸治疗与死因无关,不能因为有肺炎就不管黄疸了,黄疸加重发展为核黄疸后,会影响孩子的智力。
2016年10月9日,陈建利杀害李宝华6天后,当地政府发放给陈建利家人5万元抚恤金,存放了8个多月的孩子遗体也准许陈家人取回,安葬在山上村子的公墓里。陈建利最初所求无非5万元赔偿或是将孩子遗体取回,在成为杀人犯后,他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竟然都“如愿”了。 笔录显示,新兴派出所姜所长称21日晚听到莱钢医院的一个人说,卫计委有规定,凡对死因有异议的情况,遗体应保存在医院,于是对陈家人进行了转述,之后,他未再对陈家人说过这样的话。
根据刘主任的证言,双方对婴儿死因存有异议,院方要求尸检定责才能赔偿,但家属一方不同意尸检。刘主任向双方介绍,不尸检也可以进行调解,只要院方同意赔偿,但莱钢医院拒绝赔偿。在1月22日的调解会上,双方都未明确选择处理方式。陈建利的姐姐告诉记者,他们不愿选择尸检,是受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想孩子死后还没个全尸。 无可辩解:尸检报告显示 13刀均深达颅骨
2016年10月9日,陈建利杀害李宝华6天后,当地政府发放给陈建利家人5万元抚恤金,存放了8个多月的孩子遗体也准许陈家人取回,安葬在山上村子的公墓里。陈建利最初所求无非5万元赔偿或是将孩子遗体取回,在成为杀人犯后,他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竟然都“如愿”了。 被告质疑证人证言 家属要求公开视频
无疑,暴力杀医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从莱钢医院与陈建利医疗纠纷调处过程的书证来看,莱钢医院一直坚持无责任不赔偿,并列举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证明自己是照章办事,该院医疗安全管理科曹科长证言亦显示,院方从未参与协商,是陈建利一方一厢情愿地不断降低索赔金额,以达成“私了”目的。
陈建利的一审判决书厚达76页,其中列举了详细的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但陈建利却指出,有医务人员证人证言与事实不符。虽然这一说法未被法庭采信,但记者仔细查阅判决书后发现,当日救治过陈建利女儿的医务人员证言确实彼此间存在各种差异,陈建利的妻子和母亲也对其中部分证人证言表示怀疑甚至予以坚决否认。 尸检报告显示,李宝华头部被砍13刀,诸创均深达颅骨。抢救病历记载,李宝华颅骨粉碎性骨折,颅内多发较大血管断裂,术中共取出碎骨片17片,脑膜破碎严重,大量脑组织外溢,颅脑损伤程度极重,外伤5分钟后已无生命体征。
王志花记得,下午17点多,陈建利接到了李宝华的电话,立即跑向5楼,她觉得不对劲,也跟了上去,并在新生儿病房门口见到了李宝华,“他再一次阻拦我进病房,把我领进了不远处的医生办公室,这时我发现李宝华的眼睛里有泪水。我拼了命要进新生儿病房,李宝华这次让我进了,说再不让我进怕我会急死。” 原标题:[津云独家]“莱芜暴力杀医案”再调查:愿这样的人间悲剧不再上演!
孟洋和孟兆顺都记得,陈建利曾在2016年七八月份说过,想要放弃追究这件事。孟洋说,他们曾计划安葬了这个孩子,再要一个孩子。但放弃这件事,陈建利也做不了主,因为孩子的遗体他无法取回。“这事对他打击很大。”孟洋说。 这一说法遭到了陈家多名亲属的否认。“那2万块钱怎么可能是我们主动交的?”陈振泉说,“当时派出所说,交了这2万块钱就不拘留了,还说如果院方原谅我们,钱会退回来,如果不原谅我们,就要让物价局评估,维修的钱从这里面扣,不够还得再交。”
王志花对这一说法完全不认可,她表示自己没有观看过抢救,自从孩子被送入新生儿病房,她再未见过孩子,直到最后一次李宝华准许她进入,她将孩子抱了出来,而那时陈建利根本不在她身边,与她一起进去的是陈建利的姐夫,那段时间陈建利去了哪,孟洋和王志花都说不太清。在多份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中,只有魏某提到了陈建利和母亲旁观抢救过程。 一切都要从女儿降生说起。
一审判决后,陈家人决定上诉,同时还打算将莱钢医院告上法庭。 据莱钢医院出示的会议记录显示,陈家亲属离开后,莱钢医院又连夜召开了一个会议,经讨论认为陈建利女儿的死因系严重感染引起的器官衰竭、败血症,治疗、抢救规范,措施得当,无半点瑕疵。
医院当日的值班领导刘某和一位刘姓儿科主任及时赶到了现场,他们答应帮死者家属联系院领导,并多次拨打电话,但是直到晚22点前后,院领导仍未现身。“每次打电话都说在从济南回来的路上,济南到莱芜才多远的路程,怎么可能5个小时都到不了,这不就是骗我们。”陈振泉说。 至此,陈振泉和孟书记都松了口气,他们以为这件事终于解决了,万万没想到,赔偿1万元的方案又被院方拒绝了,这一次曹科长没有给一直代表陈建利协调的陈、孟二人打电话,而是直接找到了陈建利,陈建利接完电话后,心情很不好。“那天他正玩电脑,接了一个电话,挂了电话我问他谁打来的,他说医院,不叫调解了,我问怎么又反悔了,陈建利说院长说按着(方言:放着),不叫办了。我看他挺生气的,就没再多问。”孟洋说。
2016年10月9日,陈建利杀害李宝华6天后,当地政府发放给陈建利家人5万元抚恤金,存放了8个多月的孩子遗体也准许陈家人取回,安葬在山上村子的公墓里。陈建利最初所求无非5万元赔偿或是将孩子遗体取回,在成为杀人犯后,他合理或不合理的要求,竟然都“如愿”了。 陈建利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陈建利打砸后曾前往新兴派出所,要求派出所依法处理打砸行为,但派出所将此案搁置,说要等医疗纠纷处理完再说。这两件事的处理本无必然联系,医院一直要求陈建利先处理打砸问题,再来谈医疗纠纷,令其感到医院是在拿这件事向他施压,心中十分憋闷。
嫌犯否认故意杀人,却在去医院途中买刀、开刃 这一说法遭到了陈家多名亲属的否认。“那2万块钱怎么可能是我们主动交的?”陈振泉说,“当时派出所说,交了这2万块钱就不拘留了,还说如果院方原谅我们,钱会退回来,如果不原谅我们,就要让物价局评估,维修的钱从这里面扣,不够还得再交。”
在病历记录中,记者发现了“蓝光治疗”项目,证明患儿确实患有黄疸,专家表示,黄疸治疗与死因无关,不能因为有肺炎就不管黄疸了,黄疸加重发展为核黄疸后,会影响孩子的智力。 判决书显示,刀是陈建利在去往医院的途中花30元买的,他选择的是一把单刃砍刀,又称开山刀,通常用来修理树木。陈建利挑中刀后嫌太长不好带,请店主帮忙截掉了八九公分,保留了33公分的刀刃,又嫌刀不够快,请店主用电动砂轮打磨重新开刃。之后将刀装进随身携带的帆布电工包,继续前往医院。
陈家人不是这样认为的,他们认为医院一直摆出协商的姿态,但缺乏诚意。据陈振泉回忆,2016年4月前后,曹科长和陈家人在莱芜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进行了一次商谈,陈建利依然不接受尸检,同时提出医院赔偿自己5万元抚慰金,曹科长并没有一口回绝,而是说自己做不了主,要向院领导汇报一下。在陈家人看来,这就是医院同意与其协商赔偿的开始。 有医生提到,胎儿是臀位,产妇羊水三度污染,以阴道助娩方式生产,这些都与患儿发病有关联。专家表示,受各种条件所限,这名产妇在孕期已经积攒了问题,这些问题不是莱钢医院这一级别的医院能为她都解决的,新生儿肺炎病情发展就是很快,这一级别的医院抢救成功不太现实,但医生没有做违背医疗常规的治疗,“我想来想去,整个环节可能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医生发现肺炎比较晚,但这不能叫错误,只能说是受医院经验、技术所限,发现早也未必结果就会不一样。”